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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署一年計錯逾百萬水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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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6日 05:59
2011年09月1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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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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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報告,指全港280萬個使用中水表,約5%即13.8萬個準確度不達標,每個錯誤率逾3%。以一年水費收入達25億元計算,保守估計水務署每年計錯水費逾百萬元。申訴專員批評水務署更換壞表緩慢,有大廈壞水表3年才獲更換,並被一次過追討2.5萬元水費,做法擾民。

水務署:加強培訓改善水費單格式

水務署發言人回應,2010/11年度整體水表讀數準確率為99.95%。即25億水費之中,涉及計錯的費用約125萬元。

水務署表示,同意專員在報告所作的批評,會改善工作指引、加強前線員工的培訓。署方又稱,水費單格式亦會改善,將來帳單附註中將更顯眼地顯示更換水表的信息。

水表連錄6次零度 3年方更換

申訴專員昨就水務署抄表問題發表報告,指過去曾收到多宗關於更換水表的投訴,其中一座大廈的公用水表,水務署人員6次抄表也錄得「零」度數,卻無跟進,到第7次抄表才提出要更換壞水表,後來再等候9個月才落實更換,足足拖3年,後來大廈法團亦被一次過追收2.5萬元水費。

申訴專員黎年批評水務署要「後來搬入的人,承擔以前的人的水費」,做法不公平,斥當時抄表員「只要同管理員溝通一下,已能輕易知道究竟是壞表還是沒有用水」。

在另一個案中,投訴人X先生連續28個月水費偏低,水務署最初要求X先生解釋,後來則發現是水表損壞,向X先生一次過追討5500元水費。申訴專員揭發,水務署根本沒有為X先生的水表進行測試,但水務署的標準信件則有「水表經實驗室測試後,證實經已失靈」等字眼,變相是欺騙用戶。

近14萬水表用量相差3%

黎年批評,2010年全港仍有13.8萬個水表用水量的正負相差超過3%,水務署要改善更換壞水表程序。他又指出,現在抄表員會用61個代碼處理和記錄各種特殊或不正常情况,認為水務署應檢討抄表員如何辨別代碼含意。署方亦應定期監察換水表等工程的進度,避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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