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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殺女友案重審 青年裁終身監禁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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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6日 05:59
2011年09月16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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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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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1歲調酒師2年前因懷疑同居女友與胞兄有染,與女友對質下亂刀將女友斬死,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及後上訴得直獲發還重審。惟重審後昨仍被陪審團以6比1裁定罪名成立,再被判終身監禁。

案發時年僅19歲的譚浩南,被裁定於09年4月謀殺同齡女友劉淑芬罪成,昨聞判後神情冷靜,只是輕輕的搖頭。其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從沒有否認殺死女友的事實,而且年紀尚輕,又為奪去他人生命感到後悔。但法官判刑時指出,按現行本港的法例,他只有一個選擇,便是判被告終身監禁。

疑女友與兄有染 亂斬50刀

案情透露有服用冰毒習慣的被告與劉在09年初拍拖,未幾兩人與譚的兄母同住屯門友愛邨單位,但被告指先後目睹劉用腳撩撥兄長正在坐的櫈腳,又發現一些紙條,認定劉與年長數載的胞兄在傳情。

案發當天,被告在家中正打算向女友問罪,發現女友及兄長二人獨處家中,未幾胞兄離開,被告後發現胞兄的牀亦有汗味以及劉習慣食用牌子的煙蒂,便一口咬定兩人有染,加上劉默不作聲,認為劉默認,情緒大受打擊下用刀亂斬劉,結果劉身中逾50刀斃命。事後被告再自斬頸、手及腹自殺,但被返家的胞兄發現,胞兄報警將被告救回。

【案件編號:HCCC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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