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102名委任區議員中,有38人獲委任超過6年,違反政府委任公職的「六六原則」。政府昨日公布委任制取消安排,表明2012年的區議會中,委任議員最多只得68人,意味至少34名委任議員「無得留低」,各界都預料擔任兩屆或以上的委任議員將不再獲委任。全港各個委任公職人員中,有233人違反有關原則,全部都是擔任同一公職職位超過6年。
料已連任者不獲續任
本報向民政事務局查詢現時有多少公職人員違反政府委任的「六六原則」,即一人獲委任不應超過6項公職,或不應擔任同一公職超過6年的指引。民政事務局回覆說,截至6月底,共有233名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分別在59個組織內出任同一職位超過6年,組織類別包括諮詢委員會、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上訴委員會、規管組織等。
全港18區區議會中,多達16個區議會的38名委任議員任職超過6年以上,佔全港委任議員中37%,其中13人更獲委任超過10年,即由1999年起、回歸以來連續擔任3屆委任區議員,如東區區議會主席丁毓珠、觀塘區議會主席陳振彬和深水埗區議會主席陳東等。丁毓珠、陳東今年獲政府頒發金紫荊勳章,預料兩人將不再獲委任。
油尖旺區委任議員高寶齡、觀塘區委任議員吳耀民,在其他區擔任兩屆委任議員後,獲政府「跨區委任」,令委任年齡因崗位不同而重新計算,而符合政府的「六六原則」。
至於一人擔任不超過6項公職的原則方面,在2011年6月時袁文俊身兼貿發局、演藝學院校董會等7項公職,其中創意智優計劃審核委員會的公職任期,剛在7月底屆滿,故現時並無違反有關原則。
民政局﹕須遵「六六指引」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委任諮詢和法定組織成員,目的是羅致最合適人士,以切合有關組織的要求,委任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才能、專長、經驗、操守和服務社會熱誠等,當局亦會因應情况,有需要時超出「六六原則」。
民政事務局指出,在委任人員公職任期屆滿前6個月,會致函有關委任當局,提醒委任當局在作出委任時,須盡量遵守「六六指引」,避免非官方成員承擔過量工作。
明報記者 何曉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