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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開朗 承諾不跳樓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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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5日 06:29
2011年09月15日 06: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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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月墮樓不死的崔婦留院3星期,詎料返家僅3天又再尋死。同住的女兒憶述,母親最初入院時的確情緒低落,但後期漸漸變得開朗,又承諾說:「為咗你哋(子女),我唔會再跳樓。」家人喜見母親「回復正常」,還代為向醫生要求讓母親出院,終於中秋前舉家團圓,「到跳樓前一刻,根本沒有先兆」。

九龍中醫院聯網發言人回覆,崔婦曾被轉介到專科及醫務社工跟進,但未有透露詳情。而社署發言人則稱,正跟進有關個案,並會向死者家人提供情緒輔導和了解其福利需要。

獲救出院須精神評估

一名在政府醫院任職的精神科醫生表示,自殺獲救的病人,除了治療肉體外,必須進行精神評估,「主要是評估他們自殘或傷人的風險」。而病人出院前,須召開跨專業界別會議,參與者包括醫生、護士、社工、臨牀心理學家等等,評定病人適合才能離開,否則可能轉到精神科醫院治療。

個別病人會在專業人員面前表現得很平靜,但出院後又再尋死。「很難說是否假裝,因為他們留院時可能是穩定的,但返到家時可能情緒波動而幹出傻事,但沒有醫生故意讓病人隨意出院,因為會有很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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