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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與X的「孽緣」持續5年多,更曾吩咐二人須以夫妻相稱,更管制X與友人交往,X一度希望停止關係,惟她指被告威脅會與其胞姊分手,又恫嚇X其母會被「鬼仔搞死」,並會宣揚醜事,X受制下無奈聽命,昨在庭上作供時亦不時飲泣及大聲嘆氣。
禁與友人通電外出
X供稱,被告會在她們的家放置銅像、銅錢、胡蘆等以禁止鬼神接近,又會把玉和符交予X和其二姊護身,X一直相信被告懂法術。首次性交後,被告稱為了哄騙鬼神,要求X與他以「老公」、「老婆」相稱以保平安;又禁止X與友人通電及外出,經常辱罵X「發姣」,又會檢查X電話紀錄。當X問被告「幾時可搞掂成件事」,被告稱會盡力在X升大學前完成,但至09年X入讀大學,被告又改口指要多兩年時間。X一直聽從被告指示,每天多次報告行蹤,更曾於09年答應拍下合照,並寫上「我愛你(下款為老婆)」。
升讀大學未能擺脫糾纏
05年起,X多次提出中斷二人關係,被告均大發脾氣,咒罵X會在30歲前患癌身亡,又威脅會向其姊提出分手,其中一次更直接向X的胞姊提出分手,性格內向的胞姊當天情緒崩潰,X生怕她會自尋短見。被告又恫嚇X,指其母的前男友有「養鬼仔」,若無被告保護,其母必「被鬼搞死」,X每次都懼怕痛哭,無奈就範。
X又曾經跟多名友人傾訴此事,友人均叫她報警,惟X最初對「法術」深信不疑,後來又無奈地屈服於被告的淫威下,為自身及家人安全不敢反抗。至去年初,X決定終止關係,被告又恫嚇說「要全世界知你搞家姊的男朋友」,但X得到朋友支持,決定先一步向親友「自爆」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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