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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王放假多過返工10年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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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13日 15:59
2011年09月13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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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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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4歲的入境事務助理被揭發竄改病假證明文件騙取半日假期,昨日被裁定偽造罪成,被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審訊時更揭露被告患長期疾病屬「病假王」,過去10年合共請了1711.5天病假,若連同公眾假期及年假等,他過去10年放假多於上班(見另稿)。雖在中秋佳節倖免即時入獄,但被告面臨失去從事了23年的「筍工」,逾100萬元長俸及每月4000多元津貼也「凍過水」。

案發時在紅磡管制站任職入境事務助理的被告鄒建偉(44歲),被控一項偽造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31日更改一張瑪嘉烈醫院發出的預約診症便條內容,他否認控罪昨日受審。

香港入境處員佐級總會主席朱偉庭認為,今次只是獨立事故,不存在部門疏忽的情况。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葉偉明則表示,首次聽聞有公務員請這麼多病假,認為相關部門有責任跟進長期請假的個案,了解員工無法上班的真正原因。

案情指出,被告在事發日晚上致電上司鄺志偉,申請在去年11月2日放一天假,稱要看醫生,並主動將申假的表格、預約診症便條等文件傳真給鄺,鄺在當日口頭上批准被告的一天假期。

其後被告向總入境事務助理馮先生遞交同樣文件,馮發現該便條及申假表格上的部分資料曾以塗改液修改。經翻查瑪嘉烈醫院的紀錄,發現被告將當日的診症時間由下午2時半改成早上10時半,令他可由申請半日假轉為一日假。

塗改液修改 打印時間露餡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鄺志偉昨供稱,被告11月2日的工作時間本是由早上6時15分至下午3時,若知道被告的真實診症時間為下午2時半,應只批准他放半日假。

據悉,該醫生信「百密一疏」,文件角落所顯示的打印時間為當日下午3時23分,與報稱看醫生的10時半相距甚遠,被告對此支吾以對,無法解釋,終東窗事發。被告於今年6月21日被捕,在警誡供辭中承認曾竄改瑪嘉烈的預約診症便條。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辯稱,被告申請的是例假,按道理應毋須參考有關的診症文件。但鄺指出,若部門認為有員工濫用病假,可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要求對方出示指定政府診所或醫院的病假證明。事實上,被告雖患有強迫症、失眠等,且每次請假皆有證明文件,但被告於過去10年間請病假數量多(見另稿),相信因而受制於有關規例。

緩刑料失百萬長俸

裁判官羅德泉昨裁決時指出,被告解釋他誤認另一張預約診症便條是涉案便條,令他錯改資料,此說法並不合理及難以置信,因此裁定他偽造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於入境處工作23年,現為了騙半日假期將失去工作,連帶退休後逾100萬元長俸及每月4000元的津貼亦斷送,實為最大懲罰。但裁判官認為偽造屬嚴重罪行,終判他入獄兩個月,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KCCC2765/11】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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