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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提交報告,批評社會福利署擅自延遲6年才要求津助非政府機構披露其高層人員薪酬,在處理豁免準則上更態度散漫,公眾難作監察;帳委會也強烈促請社署帶頭解決員工流失問題,包括檢視社福人員的薪酬架構和薪級表等。
擅延受助機構披露高層薪酬
審計報告去年揭露社署未能有效監管整筆撥款制度,帳委會就此召開聆訊,昨日提交報告。帳委會指出,行政署早於2003年發出《通函》,除非獲豁免,即整筆撥款佔營運收入50%或以下,否則,受資助機構就每年需披露最高三層人員的薪酬。不過,社署延至2009年才實施,推遲了6年,更沒取得勞工及福利局批准。
社署對於計算50%收入門檻的準則亦偏離了《通函》原意,令較少機構需披露其高層人員薪酬,直至2013年才要求行政署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澄清豁免準則。帳委會批評社署在過程中態度散漫,嚴重拖延時間,主席石禮謙直言,署方至今仍沒解釋清楚,「佢哋監察係弱」。
帳委會成員林卓廷斥社署的做法「係極不理想」,公眾難以監察機構有否肥上的情況。他又引述審計報告指,有6間機構於2013/14至2015/16年度期間,員工流失率介乎14%至35%,料多屬中下層員工,反映薪酬待遇未能挽留人才,「不得不擔心有瘦下情況」,促全面檢討,確保社福人員有合理待遇。
審計報告揭示整筆撥款制度多項問題,如有機構保留的整體儲備多達36億元、有機構服務未達標卻乏監管等,帳委會對此關注。對於有意見認為回復昔日實報實銷制度,石禮謙認為,整筆撥款原意可取,讓機構可彈性運用資源,回應社會服務所需,「唔覺得有需要取消」。
■記者王家文
擅延受助機構披露高層薪酬
審計報告去年揭露社署未能有效監管整筆撥款制度,帳委會就此召開聆訊,昨日提交報告。帳委會指出,行政署早於2003年發出《通函》,除非獲豁免,即整筆撥款佔營運收入50%或以下,否則,受資助機構就每年需披露最高三層人員的薪酬。不過,社署延至2009年才實施,推遲了6年,更沒取得勞工及福利局批准。
社署對於計算50%收入門檻的準則亦偏離了《通函》原意,令較少機構需披露其高層人員薪酬,直至2013年才要求行政署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澄清豁免準則。帳委會批評社署在過程中態度散漫,嚴重拖延時間,主席石禮謙直言,署方至今仍沒解釋清楚,「佢哋監察係弱」。
帳委會成員林卓廷斥社署的做法「係極不理想」,公眾難以監察機構有否肥上的情況。他又引述審計報告指,有6間機構於2013/14至2015/16年度期間,員工流失率介乎14%至35%,料多屬中下層員工,反映薪酬待遇未能挽留人才,「不得不擔心有瘦下情況」,促全面檢討,確保社福人員有合理待遇。
審計報告揭示整筆撥款制度多項問題,如有機構保留的整體儲備多達36億元、有機構服務未達標卻乏監管等,帳委會對此關注。對於有意見認為回復昔日實報實銷制度,石禮謙認為,整筆撥款原意可取,讓機構可彈性運用資源,回應社會服務所需,「唔覺得有需要取消」。
■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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