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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投訴多 市場欠競爭消委會倡開放網約召車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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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29日 22:45
2017年11月29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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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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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本港的士服務質素長期為人詬病,Uber等網約平台趁勢而起,惟衍生監管及安全保障問題。消委會近期就本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進行研究,建議港府循序漸進開放市場,將網約市場與傳統的士區分,並透過3類牌照分別規管網約平台、車輛及司機,初期提供1,500部網約車。的士業界質疑網約車與的士服務重叠;運輸及房屋局則指,希望專營的士計劃能大致回應社會新需求。
記者:鄭啟源
消委會報告指出,的士服務質素是消費者長期關注問題,去年的士佔本地交通乘客人次約7.4%,服務約93萬乘客,惟交諮會交通投訴組接獲的投訴中,多達46.4%涉及的士。目前本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欠缺競爭,故建議當局考慮循序漸進開放有關市場,引入網約私家車服務,回應社會需求趨勢。
消委會建議,當局可利用現有的出租私家車、酒店和旅遊公司專用出租專車所剩餘的約1,500個營運牌照配額,改作提供網約出租私家車服務。同時建議將網約車全面納入規管,將網約平台、提供服務車輛及司機,分3類營運許可證管理。報告建議本港可發出3至11個網約平台牌照,網約車司機應規定最少有3年駕駛經驗,並具有合資格語文水平,以及有良好駕駛紀錄及良好健康狀況。
至於網約車的車齡則不能多於7年,最多營運7年。有別於傳統的士,網約車只能提供預約服務,不能隨街接客。
報告又建議,網約車平台與司機無需為僱傭關係,但網約平台必須對司機進行背景審查,確保司機已購買保障乘客的汽車保險,並要保存接載紀錄等。收費則採自由定價方式,由市場供求決定,但在乘客召車時,平台必須提供清晰收費資料。
指600部專營的士規模有限
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陳靜芬指,建議是為網約車及的士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研究亦參考海外經驗,如澳洲新南威爾士、新加坡及加拿大多倫多,的士服務亦因新增網約服務而有所改善。
對於政府早前提出的專營的士(俗稱優質的士)建議,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認為,專營的士只有600部車規模有限,一旦專營的士無法達到預期成效,當局應考慮透過規管網約車加入競爭。運輸及房屋局則指,消委會建議的網約車與專營的士有不少類同,明年下半年會將專營的士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的士業界則認為網約車與的士服務重叠,對的士業不公平;Uber則歡迎建議。
各界回應
運輸及房屋局︰政府建議的專營的士,特色與消委會建議的網約車有不少類同,政府希望專營的士推出後能大致回應社會新需求。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現有的士亦可提供網約服務,質疑網約車服務範圍與的士重叠,認為政府應從政策層面協助業界應對最新服務需求。
網約車平台Uber︰認同消委會的規管建議方向,期望與政府商議合適香港的制度,使香港消費者能享受汽車共乘的益處並樂見其成。
資料來源︰綜合上述各方意見
司機及乘客心聲
司機伍先生:「俾網約車搶咗好多生意,不過揸佢哋車唔合法,拉咗停牌又罰錢,如果網約車合法一定會轉做,自己車唔使交車租嘛。」
乘客譚小姐:「網約車服務對乘客有保障啲,個App有晒司機電話同乘車紀錄,萬一漏咗嘢喺車可以搵返個司機,好過喺街頭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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