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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首被告上訴聆訊總督察指原審官犯錯 不應接納TVB片呈堂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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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24日 23:05
2017年11月24日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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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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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七警於傘運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被判監兩年,七警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昨率先處理七警案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黃一方質疑控方從未傳召拍攝打人片段的無綫攝影師;在未證明片段源頭下,原審法官卻用錯法律準則、錯誤接納片段呈堂,又謂本案意義重大,有助釐清網上片段的呈堂標準,將影響明年暴動案審訊。
記者:歐陽聯發
法官聽罷雙方近3小時陳詞後,押後裁決。黃祖成(50歲)是七警中職位最高的被告,據了解,他最先預備好上訴理據,其餘六警最近已先後向法庭提交詳盡上訴理據,正等候排期。
雙方均派出英國御用大律師對壘,黃由Tim Owen代表,律政司則由Jonathan Caplan代表。黃一方指出,事主曾健超未能成功認人,上訴人於警誡下沒有招認,涉案無綫片段是關鍵證據。然而影片僅從網上下載,並非新聞原帶,亦無攝影師作供證明片段屬真確及沒受干擾。黃一方指出,原審法官用錯法律原則和標準,用極低門檻接納影片呈堂,應該用較嚴格的標準。
稱呈堂影片非新聞原帶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提到,律政司曾在警方調查本案期間入稟高院,要求無綫交出原片協助警方調查,但法庭基於保障新聞人員及新聞自由,判律政司敗訴,反問黃一方,既然這些憲法權利在調查階段要保護,難道在審訊期間就不用保護?
黃一方續指,明白法庭需平衡新聞自由及公平審訊原則,無綫拒絕交出原帶,單靠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聲稱片段為真,辯方變相無法挑戰片段真偽。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反問,為何原審時無人向法庭申請,頒令無綫交出影片?黃一方承認無人提出,但強調這個法律爭拗意義重大,會影響將來刑事案程序,包括明年暴動案審訊。
黃一方重申,即使控辯雙方無申請要求原帶,法官亦可「採取主動」運用酌情權索取證供。倫官反問,能否舉出案例,說明法官曾這樣用權?惟上訴方未能舉例,倫官便說上訴方說法似是「馬後炮」,原審時控辯雙方均由資深大律師代表,要求法官主動索取證供,做法罕見。
律政司回應指案件簡單直接,不涉法律觀點。有案例指出控方只要證明片段是表面真確,及有環境證供佐證,即使不是新聞原帶也可呈堂;原審時曾健超供稱片段與記憶相符,片段拍到曾鎖上手銬被帶到暗角毆打的情況,已滿足呈堂要求。
案件編號:CACC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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