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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習俗用飾物陪葬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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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29日 22:35
2017年10月29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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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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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第5次發生盜墓案的大埔黃宜坳元洲仔墳地,現時有逾千山墳,主要是元洲仔漁民及大埔圍村原居民的殯葬區,近年卻屢成盜墓賊目標,元洲仔村代表李國榮解釋與漁民習俗以金戒指、手鏈或玉鈪等飾物陪葬有關,估計賊人熟知殯葬習俗,因此選擇該處墳地下手偷竊,他直斥賊人行為有損陰騭,等同「殺人父母」,恐會禍及犯案者後人,盼賊人收手。
他指出,昔日元洲仔漁村有蘇、李、徐、鍾及石5大姓,黃宜坳元洲仔墳地有逾百年歷史,供上述5姓等漁民死後下葬,按習俗先人下葬10年後需起出骨殖,期間陪葬品會交還後人作紀念,所以陪葬品價值不高,但紀念性重於一切。另有村民懷疑盜墓者是修墓工人,因得悉墓內有陪葬品,糾合黑工盜墓。
玄學家:如劫陰司路
玄學家鄺偉雄譴責盜墓偷竊陪葬品如同打劫陰司路,犯者違法,更有損陰騭,鑑於盜賊難於防範,鄺建議市民為保先人遺物,不要把太貴重的財物或飾物用作陪葬品。
鄺補充,不少市民替先人選取風水地作墓穴,以求福蔭後代,所以盜墓毀墳的行徑不但已違法,更會冒犯先人,更嚴重是破壞風水穴,影響先人的遺屬後人,極度缺德。
■記者關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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