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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13名社運人士於2014年立法會財委會審批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企圖強闖立法會大樓被捕,事後眾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終改判12名不認罪被告即時入獄13個月,另外認罪被告判監8個月。繼前日案中8名被告提出上訴後,昨日社民連黃浩銘及另外3名被告均正式入紙,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現時除了被告招顯聰外,共有12名被告已提出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蘋果》查詢時指,昨日收到被告黃浩銘、朱偉聰、周豁然及陳白山的動議通知書,指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4名被告均沒有律師代表,而另外8名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於前日已入紙申請上訴。
僅招顯聰未提出
現時只剩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招顯聰未有提出上訴。招顯聰於判刑當日未有出庭應訊,上訴庭於招缺席的情況下判他即時入獄13個月,並發出通緝令。同日下午,招顯聰於紅磡馬頭圍道被截查拘捕。
案件編號:CAAR3/16
■記者蘇曉欣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蘋果》查詢時指,昨日收到被告黃浩銘、朱偉聰、周豁然及陳白山的動議通知書,指案件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4名被告均沒有律師代表,而另外8名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於前日已入紙申請上訴。
僅招顯聰未提出
現時只剩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招顯聰未有提出上訴。招顯聰於判刑當日未有出庭應訊,上訴庭於招缺席的情況下判他即時入獄13個月,並發出通緝令。同日下午,招顯聰於紅磡馬頭圍道被截查拘捕。
案件編號:CAAR3/16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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