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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網上仇恨言論不力 德國最高罰4億長青網文章

2017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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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7月01日 06:35
2017年07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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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國聯邦議會(下議院)昨日通過,假如社交網絡不能妥當刪除仇恨言論帖子,最高會被罰款5000萬歐元(逾4.4億港元),為歐洲首個針對網上仇恨言論作出明確法律準則的國家。有組織質疑此舉損害言論自由。


新法通過 社交媒體有責

新法要求Twitter、facebook、YouTube等社交網絡,要於收到通報24小時內封鎖及刪除非法言論內容;較難分類的,可於接獲報告或審閱後的7日內刪除。新法還規定成立一個獨立的監管機構,讓社交網絡公司把不能自行研判應否刪除的內容,匯報供裁決。社交網絡公司有義務報告投訴個案和處理做法,包括披露仇恨言論發帖者身分。倘公司們未能履行規定,可被罰款5000萬歐元,該公司駐德國最高負責人也會最高被罰500萬歐元(4452萬港元)。


記者、數碼公司代表、消費者組織等異見者質疑新法損害言論自由,但司法部長馬斯稱,死亡恐嚇、否認大屠殺和煽動仇恨言論是「不屬於自由表述,是違反自由觀念的攻擊」。


德國法律訂明,凡否認猶太大屠殺,或煽動仇恨、種族主義和反猶太人言論,皆屬非法。惟該國自2015年接收了大量難民,網絡間湧現大量種族主義等言論,卻難予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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