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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棒打柴犬14次 練犬師判120小時社服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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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7日 06:35
2017年05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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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訓練寵物犬的學校「香港狗校園」,東主兼高級寵物犬訓練導師訓練一柴犬期間,用鐵棒擊打牠14次,其生意拍檔發現並報警。訓練導師早前承認虐畜罪,裁判官斥責他毫不留情擊打柴犬,指即使犬隻難教亦不能以此方式對待,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狗主:柴犬1牙掉落 冀被告改過

涉案柴犬的主人昨有到庭旁聽。狗主夫婦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希望被告李泳航(36歲)改過,「後生仔畀次機會佢」。兩人稱事後愛犬有一隻牙掉落,明言不會原諒對方,以後亦不會讓愛犬到該校受訓。


求情指狗兇殘 官:狗遭騷擾才發脾氣

辯方求情時稱,涉案柴犬性情兇殘,被告當時想餵牠,卻遭柴犬咬。裁判官高偉雄聞言反駁,指柴犬當時正在吃東西,遭被告騷擾才發脾氣。辯方續稱,柴犬是較固執及難教的品種,被告當時是一時心急及鹵莽,才使用這種舊式訓練方法。


辯方呈上10多封由被告顧客撰寫的求情信,各人對被告都有很高評價,又指他們的愛犬接受被告的訓練後,表現有明顯改變,相信今次是單獨事件。辯方又指涉案柴犬遇襲後沒有明顯傷勢,狗主亦無發現有太大異樣,希望法庭給被告一次機會。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表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毫不留情地用鐵棒擊打柴犬,有數次的擊打力度相當大,認為即使難教,被告亦不應以此方式訓練,否則「欲速則不達」,不但不能協助狗,反而會為牠們身心帶來傷害。


官促被告考慮適合練犬否

裁判官強調,即使被告面對生意或個人問題,亦不能將之轉嫁到無辜的狗,今次事件可能會影響被告的名聲,但這都是被告咎由自取。裁判官提到,被告以往未有接受正式的狗訓練課程,若被告希望繼續留在這行業發展,建議被告就讀專業課程,同時須考慮自己是否適合做有關工作。


裁判官表示,雖然感化官建議被告接受80小時或以下社會服務令,但認為必須提高服務時數,反映案件嚴重,遂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CCC10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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