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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高級督察被指為保住其警察宿舍單位,直至再婚前一個月才申報已經離婚,他被控欺詐罪昨受審,他辯稱沒有收到法庭頒下的離婚令,一直不知道自己早已正式的離婚。
47歲的被告劉承聰(圖)被控於2011年2月至10月,沒披露他已於同年1月27日離婚,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政府繼續容許被告佔用位於上水紀律部隊宿舍A座的已婚督察單位。
再婚前一月才申報
警察宿舍組助理文書潘子冰供稱,2011年2月後她多次收到被告來電,查詢其離婚後警察宿舍分配問題,潘告訴被告須在離婚後一個月內遷出。潘至10月才得到通知,指收到被告呈遞的離婚令,但該離婚令早在同年1月已發出。
被告自辯時透露,他與前妻於2010年底申請離婚,約1個月後收到暫准離婚令,但他一直未收到法庭頒發的絕對離婚令,直至2011年9月他從潘處得知,可以支付18元查冊費領取其絕對離婚令副本,才得知自己已正式離婚。
控方指出,警察宿舍組得知被告離婚後,被告於翌月結婚,質疑他早有預謀,目的是為保住宿舍單位,被告否認。裁判官今日將作出裁決。
【案件編號:WKCC185/17】
47歲的被告劉承聰(圖)被控於2011年2月至10月,沒披露他已於同年1月27日離婚,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政府繼續容許被告佔用位於上水紀律部隊宿舍A座的已婚督察單位。
再婚前一月才申報
警察宿舍組助理文書潘子冰供稱,2011年2月後她多次收到被告來電,查詢其離婚後警察宿舍分配問題,潘告訴被告須在離婚後一個月內遷出。潘至10月才得到通知,指收到被告呈遞的離婚令,但該離婚令早在同年1月已發出。
被告自辯時透露,他與前妻於2010年底申請離婚,約1個月後收到暫准離婚令,但他一直未收到法庭頒發的絕對離婚令,直至2011年9月他從潘處得知,可以支付18元查冊費領取其絕對離婚令副本,才得知自己已正式離婚。
控方指出,警察宿舍組得知被告離婚後,被告於翌月結婚,質疑他早有預謀,目的是為保住宿舍單位,被告否認。裁判官今日將作出裁決。
【案件編號:WKCC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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