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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區會撥款涉利益輸送 須匡正免成腐敗溫牀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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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9日 06:35
2017年04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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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1985年,由民主派人士李永達、單仲偕等組成的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出版了《位置之戰──區議會的過去與未來》一書,探討地方行政及區議會的運作情况。當時剛冒起的民主派,借鑑意大利共產黨創辦人葛蘭西「位置之戰」的理論,即無產階級先鋒黨要盡一切力量爭奪組織資源,因而積極參選區議會。當時民主派運用議會資源,推展居民運動及支援社會運動,而80年代區議會也被視為香港民主發展的搖籃,成為議會政治發端初期香港政治人才的主要來源。


申報利益仍議撥款

等同「自己批自己」

時移世易,區議會獲政府分配的資源日漸增加,近年政府在地區層面推行多項計劃,旨在改善社會設施及促進社區團結,例如社區參與計劃、地區小型工程計劃、鄉郊小工程計劃等。政府在2015/16年度向18區區議會撥款逾3.6億元,推動社區參與計劃,以加強社區團結精神;另外,過去3年,民政事務總署每年為地區小型工程撥款由3.39億至4.01億元不等,而鄉郊小工程的開支則由1.24億至1.41億元,兩類工程相關開支合計,平均每年近5億元。


當局為了發揮地區積極性,將有關計劃撥款的審批權及遴選推行計劃的權力下放予區議會,可惜由於監管不嚴,導致流弊叢生。周三發表的《審計署長第六十八號報告書》指出,民政事務總署向區議會社區參與計劃批出撥款,在2011至2015年間,計劃數目及參加人次分別減少3.3%及13.3%,但開支反升17%至近3.2億元。報告揭發去年社區計劃申報利益有問題,129宗個案中有57%成員申報利益後主席沒裁決,涉及3個區議會,有人申報後繼續開會,署方認為「情况不理想」,促請民政事務總署改善。


審計署檢視9個區議會的資料,發現去年會議所作的129項申報,95%個案無作「第一層申報」,其中有人身為申請機構的會長、名譽會長、主席等,做法等於區議員「自己批自己」,變相將公帑撥進與本人相關機構的口袋,實屬荒謬。另外,審計署審視的129宗個案,大會未就57%個案就申報利益作裁決,其中一宗涉及2萬元,出席會議的3名成員申報為機構的主席、副主席及幹事,但他們都繼續開會,反映對利益衝突的監控,形同虛設。


今年1月,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公布,下年度起向社區參與計劃增加撥款1億元,提升每年撥款總額至4.61億元,讓18區區議會進一步加強推行或資助社區參與項目。如果審計署揭發的利益衝突狀况未能有效遏止,隨着計劃撥款持續增加,這塊「肥肉」進一步被濫用的可能性,幾可確定。


建制派掌控區議會

地區關係千絲萬縷

社區參與計劃存在的利益衝突,僅屬冰山一角。較早前,本報報道屯門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屯門區議員陶錫源涉及為他本人為祖堂成員的祖堂耕地動議興建矮牆,以及在陶氏先祖墓穴附近動議修建牌樓,而動議和審議時疑沒有申報利益,最後兩項建議分別獲屯門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計劃、鄉郊小工程計劃通過,變相以公帑保護陶氏祖地及為宗祠風水埋單,兩項工程涉款逾150萬元。


建制派目前在全港18區區議會均佔據大多數席位,並囊括所有主席位置。建制派在社區與地區團體有着千絲萬縷關係,不少建制派人士更是有關團體的骨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儼然是地區上的「利益共同體」。如果區議會及屬下委員會審批申請時能嚴格把關,不管涉及建制派或泛民陣營議員,或能避免出現利益衝突情况。不過,審計報告以鐵一般的事實,證明區議會運用「財權」不當,說明遏止涉及公帑項目的亂象,刻不容緩,假如繼續聽之任之,這些計劃將淪為利益輸送、甚至貪污腐敗的溫牀。


區議會是不少政界人物晉身立法會以至政府的跳板,如果審計署揭露的現象蔓延下去,不但有損香港議會的形象,亦會對培育政治人才產生負面影響。假若區議員對利益衝突習以為常,積非成是,他日晉身權力更大的立法會,市民能對他們監察公帑運用和政府運作放心嗎?杜絕這類流弊,不能光靠道德感召或區議會員的自我約束。糾正亂象,責在有司,民政事務總署等政府部門必須督促區議會從嚴審批撥款,嚴格執行利益申報,或責成區議會懲處違反申報規定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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