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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度行竊 「機場巴老鼠」囚40月 官:願死後捐器官非減刑理由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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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25日 06:35
2017年04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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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機場巴士老鼠」順手牽羊偷去上層乘客的行李箱,一個月內得手8次,第9次犯案時被當場拘捕,被偷財物總值逾19萬元。法官斥被告破壞香港聲譽,判其入獄40個月。對於辯方特別提及被告同意死後捐贈器官,法官表示做法值得鼓勵,但非減刑因素。


被告邢鈞(又名刑鈞,40歲)昨承認9宗盜竊罪。根據案情,警員於去年10月26日在機場外巡邏時,發現被告神色可疑,便跟隨被告乘坐巴士。其間有男乘客把行李箱放在下層行李架後到上層就座,被告拿走其行李箱下車,自己的「道具」行李箱則留在行李架。


8次得手 共偷逾19萬元財物

被告被警員截獲後,表示因「一時貪心」犯案,又招認月內8宗同類案件和他有關,有一次更涉及伙同作案。被告偷取財物包括名牌手袋、手提電腦、錢包及潛水拍攝裝備等,連同9個行李箱總值逾19萬元,但只有約2.6萬元財物被找回。


被告以往有20次定罪紀錄,其中9次涉及盜竊罪,2次涉及爆竊罪。法官彭中屏斥他為「職業竊匪」,須提高判刑起點。彭官表示巴士乘客到上層就座時,沒辦法保障其行李的安全,只能依賴對巴士公司的信任,而被告正是利用這一點犯案。另外,案中有3名事主為訪港旅客,失去行李對他們造成極大困擾,彭官表示被告破壞了香港作為旅遊城市的聲譽。


官斥破壞香港聲譽

辯方特別提及被告同意死後捐贈器官,彭官認為被告做法值得鼓勵,但不構成減刑因素。彭官最後判處被告入獄40個月。


【案件編號:DCCC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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