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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吾:大學生、性和所謂的港式性教育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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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08日 06:35
2017年04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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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性欺凌很可怕。想深一層,為什麼會出現性欺凌的現象?


1999年,我入大學的時候,已有很多同學告訴我,他們會玩很多帶有「性含意」的遊戲。比方說,香港大學某舍堂就會玩一個叫「繼後香燈」的遊戲。玩法是怎麼?那時候我們沒有智能手機,不可能隨便拍照拍片,只可以由朋友口述。大概是用頭承載一支蠟燭,之後把融掉的蠟滴到放在下體上的另一盞小燭燈。要「上莊」(做幹事會的大學生),好像都需要做過這樣子的事。我只是聽,只是半信半疑,也沒有太多的情緒反應。畢竟我和其他香港人好像有點不一樣,我只覺得大家閂起房門,而且大家都是成人,你喜歡做什麼就做什麼,只要大家自願就好。


而後來,當我畢業,我發現有不少人都會在「玩新娘」的時候玩一些「意淫」遊戲,如要新郎用綁在他下身的一個湯殼去敲打女生下體面前的盤,又要新娘或是把雞蛋由新郎的左腳褲管傳到右邊褲管這些遊戲,都不是什麼新貨色,而是那些港大舍堂玩新生的遊戲。


大學生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這課題好像已討論過很多次。當然,在香港,年輕是罪,成就亦決定功過評論。如果黃霑先生不是有今時今日這麼的成就,他當年在舍堂的高桌晚宴中爆出那串史上最長廣東話粗口這些事情,應該會被寫成「大學生不知羞恥,粗口爛舌」吧?萬世師表孔子會說出「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放在現在,如果孔子在「連登討論區」說這些話應該都會被稱作「男權沙文主義者」;唐君毅老師在《致廷光書》教他的太太走堂,應該都會被視為「壞學生」。對大學生的批評,凡此種種,我都覺得只是水過鴨背的浮雲;我害怕的,是這種行為以及討論加上大人介入後的「行政流程」,會如何扭曲人性:


在香港年輕是罪 成就決定功過

首先,在大學之間,即使大學生都已是成人,有成人身分證,犯法會以成人的基準對待;但在做的人,又有沒有覺得自己在「欺凌」呢?根據涉事舍堂的聲明,他們表明事件是個別事件,跟舍堂教育無關,同時亦與涉事學生劃清界線,暫停他們的宿籍。這是正當的「教育手法」嗎?那學生成名的時候就搶着認學生是校友,學生「出事」的時候就劃清界線,就是我們的大學舍堂想告訴學生的事嗎?


第二,坊眾為什麼針對「大學生」的身分?除了爬上道德高地指指點點,應該沒有別的緣由。大學生做大學生之前,沒有做過中學生或小學生嗎?如果他們在中學或小學沒有受過正規的性教育,那他們成為大學生後,就會知道這種「性遊戲」是某程度上的性欺凌嗎?


第三,有些網媒認為這是「同性戀者」之間的遊戲。對不起,在校園㟸擉|文化的學術研究中,有一個名詞,叫「homoerotic hazing」。簡言之,是異性戀男性模擬同性戀者的性行為,強化男性圈子之間對同性戀的嘲笑與恐懼,從而強化他們於群體中的「男性」強勢身分。這種行為,不論在香港的大學舍堂,抑或在香港消防處,都好像普遍。為什麼呢?有幾個不同的說法。有研究指,這種行為是「從青年到成人」的必經階段,也有解釋是指在「異性戀環境」下挑戰某程度的同性性行為禁忌,得到快感,再得到群體的向心力。以上的各種觀點,都應納入性教育範疇。冒犯敢問一句:在中學有哪些教師會如此直率地討論「同性性行為欺凌帶來的成長作用」?


問題核心是避而不談

廣傳短片,嘻嘻哈哈,說一句「大學生讀屎片」,很有快感,對嗎?問題核心是,在性教育中,我們避而不談,到小孩做了「傻事」,就大肆抽插、大學方面割席不顧。這種舍堂教育,可恥至極。除我以外,又有誰在意?


作者是作家

[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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