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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各購92次療程 合約限用35次長青網文章

201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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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4月05日 19:35
2017年04月05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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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預繳套票在美容業界非常普遍。有一對母女在兩年間各自付了3.6萬元購入92次美容療程,按照條款細則,兩年最多只可使用35次即約四成服務,質疑有職員推銷無可能用得完的合約。
不同理由拒預約
23歲的黃小姐前年5月與母親在尖沙嘴一家連鎖式美容院,被多名職員推銷近兩小時,最終分別各以2.1萬元購買42次美容療程,使用期限為一年。黃小姐表示,職員只着她們頻密使用療程,但未有提及條款,最初她們可以每兩個星期享受療程一次,其後職員開始以不同理由拒絕其預約,變成約一個月才可用一次。眼見合約快到期,為免浪費舊合約,她們在去年中再以每人1.5萬元購買50次療程,續約一年,才可同時為舊合約續期。
療程有相隔日期 職員未提
二人在事件中,各自花3.6萬元買了92次療程。至去年底,她們才發現條款中寫明「療程需要相隔21至28天進行一次,公司亦有權決定上述療程相隔的日期」,黃小姐質疑,如以21天計算,一年內最多只做17次療程,質疑職員根本無法提供一年逾40次的服務。她表示,自己只使用了約20次療程,其母更只用了10次,二人仍有近八成療程未用完,認為公司騙她們購買沒可能用完的合約,遂求助消委會。不過,美容公司堅稱沒有不良服務,黃小姐與母親正考慮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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