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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貓縫針無麻醉 工人判社服令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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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29日 06:35
2016年10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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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地盤工人自行在家用魚絲為所養的貓縫合左後腿的傷口,全程沒有麻醉,其後把縫針相片上載到網上,被網民舉報。他早前承認虐畜等罪,昨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相信被告並非惡意使貓受苦,下令將貓歸還被告。


報稱為地盤工人的被告康杼機(38歲)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禁止未經註冊或並無管有有效執業證明書的人執業」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愛心,與該貓關係良好,因錯誤判斷作出愚蠢鹵莽的行為,被告希望可繼續飼養該貓,以免該貓被判給愛護動物協會後,或因無人領養遭人道毁滅。


官信非惡意令還貓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有悔意,該貓接受手術後針線鬆脫,被告欲幫牠縫合傷口,反而傷害該貓。鄭官接受被告是一時鹵莽犯案,並非惡意使貓受苦,遂判被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將該貓歸還被告。鄭官判刑後提醒被告,案件已廣為人知,如他領回貓後對貓有其他不當行為,很容易會被人知道。


根據案情,被告並沒有按獸醫指示,於手術後兩星期帶貓覆診及拆線;漁護署專家表示,被告自行為貓縫針的過程沒有為貓麻醉,令牠承受非常大及不必要的痛楚,亦令牠感到恐懼不安。


【案件編號:TWCC2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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