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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撞人頂包 情侶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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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15日 06:35
2016年10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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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司機去年9月駕車在中環鴨巴甸街落斜時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途人,意外後同車男友為她「頂包」自認司機。二人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女司機另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昨各均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女司機須停牌半年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早前曾明言傾向判處兩人即時監禁。任職電訊盈科工程師的男被告莊銘倫(32歲)和從事與強積金相關工作的女被告黃卓然(30歲),昨聞判後均激動落淚。法官判刑時稱,兩人並非職業司機,無任何交通案底,相信他們案發後驚惶失措,男方因保護女友才非常愚蠢地犯案。法官強調,妨礙司法公正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法庭不容許被告以任何方式干擾司法,但信納案中「頂包」非為金錢利益,與一般案件不同,故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辯方求情時稱,男被告非存心誤導警方,只是驚恐下作出錯誤決定,又指兩人已還押11天,對背景良好的他們已是非常深刻的教訓,兩人定必會對事件作深切反省。


【案件編號:DCCC2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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