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公安部邀港府商通報機制 將通報林榮基案 梁﹕盡快安排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8日 21:35
2016年06月28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返港並披露「被失蹤」內情後,特首梁振英上周表示,會去信中央反映港人的關注、檢討與內地的通報機制、有需要時派官員到內地跟進。事隔一周,官方新華社發稿,指公安部與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將就進一步完善相互通報機制磋商,邀請港府組成代表團,到北京就具體問題商談;又指內地有關省市辦案單位將會向港方「通報林榮基案有關情况」。


特首梁振英稱感謝中央積極回應,會盡快跟進安排。


新華社昨日發稿,指特首辦上周一致函港澳辦建議盡快檢討兩地通報機制,港澳辦昨覆函,公安部積極回應香港特區政府的有關建議,同意兩地盡快就完善相互通報機制磋商,指機制運行10多年,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公安部邀請港府有關部門組成代表團,到北京就具體問題商談,屆時內地有關省市單位亦會向代表團通報林榮基案。


代表團涵保安局警方律政司

特區政府發聲明指收到中央政府回覆,同意啟動磋商通報機制,梁振英感謝中央政府積極回應,特區政府會盡快聯絡中央及內地相關部門敲定跟進安排。保安局長黎棟國昨表示,正在研究階段,會盡快敲定與公安部商討的後續工作細節。


據了解,今次到內地與公安局商談的代表團,除保安局外,亦會有警方及律政司代表。


當年代表港府與公安部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的前保安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內地涉及需通報的機制包括公安、海關、國安及人民檢察院4個屬全國性的部門,但在運作時,本港警方一向最直接的對口是廣東省公安廳,相信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中,警方亦一直與廣東省公安廳聯絡,而非公安部,可能是操作上的問題。


葉太倡擴通報部門 加快速度

對於通報機制的檢討,葉太建議有四方面,包括特區政府的駐內地辦官員,有酌情權可探訪被內地強制刑事措施的港人,確保他們有足夠法律保障;亦包括擴大通報涵蓋範圍至其他內地執法部門,如中央專案組等;加快通報時間,希望能做到盡快通報,如有港人須受審及拘留一段長時間,可作階段性通報;以及各執法部門加多宣傳通報機制。


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可設立實質安排,避免過於彈性,又希望所有官方執法都會通報,通報內容至少要包括犯人身處的地點及扣留原因,他認為特區政府重視今次檢討,就算要落實一些行政安排,討論過程不會被拖慢。


涂謹申﹕須含所有官方拘捕

民主黨涂謹申指通報機制必須包含所有官方拘捕,如黨中央機構、軍隊甚至中央專案組等,並訂立14天內通報時限的工作指標,以堵塞目前機制漏洞。他認為必須在協議中清楚訂立14天的時限,作為工作指標及承諾。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