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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無綫經理非專家 官:對比片段何需專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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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4日 21:35
2016年06月2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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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拳打腳踢,辯方昨繼續就相關影片和相片可否呈堂的「案中案」總結陳辭。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質疑,負責對比警方下載的無綫片段與無綫保存原片的無綫經理並非專家,證供僅為其個人觀察和意見。惟法官杜大衛表示,無綫經理只是將片段放在一起比對(look at two images side by side),質疑這為何屬於專家證供。


稱無綫49秒片段被剪

辯方指抬人者或換人

清洪陳辭時又稱,無綫片段有49秒因鏡頭被遮擋而剪走,法庭不能排除在該49秒後,抬着曾健超的可能已不是同一批人。清洪表示,控方其中一段在Youtube下載的無綫片段經調光,是另一無綫片段經竄改(tampered)及修訂(edited)後的版本,無綫對片段如何產生一無所知,也無證供指片段由誰修改、何時修改和如何修改。


清洪認為,即使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供稱該影片僅調校了光度,但黃並非專家,其觀察應否佔任何比重成為疑問。


另外,其中一名被告陳少丹被指於10月15日在中區警署會面室內襲擊曾健超,其代表大律師鍾偉強爭議中區警署閉路電視錄影可否呈堂。鍾昨陳辭稱,法庭不能單憑在兩隻光碟內檔案目錄的「最後修改時間」來證明它們在何時燒錄,認為要傳召專家證人才可證明。


指難證明光碟燒錄時間

對於控方早前陳辭稱,法庭可透過比對無綫新聞片段與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以證明片段真確,鍾偉強昨陳辭反對,認為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與在龍和道拍攝的無綫片段,拍攝的是非常不同的事件,而只有拍攝同一事件的不同片段,才可透過比對來證明其真確性。


【案件編號:DCCC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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