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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拋下嬰兒?專家齊稱危險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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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8日 06:35
2016年06月1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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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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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昨日香港仔劏房火警中,若母親將初生男嬰拋下給親友會有多危險?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表示,若以兩個月大的嬰兒重約6磅、3樓石壆簷篷到2樓平台高約5米計算,估計男嬰被拋下由親友接着的撞擊力約10磅,如失手跌落平台的撞擊力則會增至18磅,嬰兒隨時會有生命危險。


遇火警勿躲入廁所

香港中文大學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亦指出,高處拋下男嬰風險甚高,因初生嬰兒頭顱脆弱,撞到地板硬物會致命。此外,在拋下過程中,有可能傷及嬰兒頸部,嚴重會引致下半身不遂;另嬰兒被拋下時會受到搖晃,有可能導致血管撕裂而腦出血。韓續說,一般火警中嬰兒容易吸入濃煙導致窒息,但將嬰兒拋落地面風險很大,呼籲巿民應靜待消防員救援。香港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稱,火警時巿民應立即離開火場,若無法逃出,應躲到距起火位置最遠及窗口向大街的房間,盡快關好房門及用布塞着門隙以防止濃煙攻入,並打開窗向外求救;他提醒巿民不應躲入廁所避火,因窗外通常是天井,消防難察覺及升起雲梯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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