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稱香港法治出現烏雲的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昨出席講座時表示,香港只是特別行政區而非獨立國家,只能在《基本法》框架下爭取普選;《基本法》列明特首普選包含提名委員會,落實提名條款時「或會違背普選,亦有機會符合普選」,普選定義毋須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期望公眾勿只作批評,應該發聲表達提名委員會應如何運作的看法。
包致金昨晚出席港大講座,談及法治與民主關係。他認為,非全面民主國家有機會落實法治,但需要獨立的司法系統、牢不可固的憲法、三權分立、根據國際公約保護人權,惟他強調上述條件,不應被視作拖延發展民主的理由。
籲市民對提名委會運作表意見
出席講座的浸大新聞系客席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中央官員不斷於《基本法》45條之上加上特首普選條件,質疑香港是否要依從。包致金說,45條提及「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最終落實提名條款時「或會違背普選,亦有機會符合普選」,市民要發聲,表達對提名委員會如何運作的看法。
至於特首普選應否跟從國際標準,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包致金稱,「普選」毋須根據公約定義,落實普選是不能對《基本法》置諸不理,他認為香港只是特別行政區,而非獨立國家,只能在這框架下盡能力爭取。記者追問他何謂普選?他說:「以民主原則設立權力機關,其中包括成人普選、誠實選民,在這框架內我們可以討論什麼制度是最理想。」
被問及對「佔領中環」看法,包致金透露上周一(1日)與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在家共晉晚餐,才首次得悉「佔中」,他笑言將之聯想到印度聖雄甘地行徑。他直言,利用公民抗命挑戰憲法實屬政治,應交由政治家作政治決定,當法庭面臨法律問題時,法官不應考慮政治,而是依照法律。
終院早前否決政府就「雙非」釋法要求,包致金同意不應釋法,認為判決有可能令一方失望,但法庭只考慮法律裁決,強調法庭無意避開釋法爭議,他對前同僚有信心。對於有說法指人權屬西方概念,他直指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道德權利,令人活得有尊嚴,當中包括公民自由、人身安全、公民參與等,而中國傳統亦有談及人權,故並非由海外傳入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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