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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地建會提出的建議,有商界議員指本地公司有需要以公司名義買入住宅單位,認同只要並非炒賣,便應豁免繳交買家印花稅(BSD)。但有泛民議員質疑,部分「本地公司」股東是另一間公司或是上市公司,而非個人持有,難就「本地」下定義,豁免困難。
公民黨湯家驊認為,「本地公司」的股東若為另一間公司,或是上市公司,股份由股民持有,便難以界定「本地」的定義。據他了解,政府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時,將會如兩年前設立額外印花稅(SSD),提出不少豁免。行會成員、民建聯副主席李慧琼則指出,本地公司或會將股份轉讓,豁免會「大大削弱成效」,但她同情有需要買樓的公司,需時考慮豁免修訂。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謝偉銓則指出,部分本地公司會收購住宅單位作收租等長遠投資,認為稅項只為打擊短期炒賣,若公司5年內不將之賣出便應豁免,否則會將炒風蔓延至非住宅單位。
同意收購重建可獲豁免
3人均指豁免豪宅會帶來連鎖反應,帶動中小型住宅樓價上升,不建議豁免。
經濟民生聯盟主席梁君彥稱,有本地公司聘請外籍員工,需要為他們置業,若非將單位轉手,如3年內不轉讓,加上所有股東均為香港永久居民,便毋須繳交買家印花稅,但對於豁免3000萬元以上豪宅,則沒有意見。梁君彥、湯家驊和謝偉銓均同意發展商收購作重建用途,可獲現時豁免額外印花稅般,一同豁免買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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