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嬰幼兒配方奶規管展諮詢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0日 12:00
2012年11月2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物安全中心今天(11月20日)起,就擬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產品和食品的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2013年1月21日。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須確保嬰兒配方奶有恰當的成分組合和充足營養,而食物安全中心早前發現個別嬰兒配方奶碘含量不足,顯示有必要盡快規管相關產品。

 

     當局的建議規管方案,包括為供嬰兒開始餵養補充食品前食用的嬰兒配方奶,引入食品法典委員會訂明的營養成分組合規定和引入營養標籤規定,要求這些產品列出食品法典委員會訂明這類產品須包含的能量值,和33種營養素的含量。

 

     政府亦建議為擬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較大嬰兒配方奶,引入營養標籤規定,要求這些產品列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定的能量值和25種營養素的含量;引入營養標籤規定,要求這些產品列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定的能量值和營養素的含量;和在適當的寬限期屆滿後才實施擬議法例。

 

     當局同時就非穀基類嬰幼兒食品應否標示鈉含量蒐集市民意見。

 

     諮詢文件已上載食物及衞生局網頁和食物安全中心網頁。當局12月13日和2013年1月5日,分別在跑馬地禮頓山社區會堂和荔枝角政府合署舉行公眾諮詢會,供公眾人士發表意見。

 

     市民可將意見郵寄至金鐘道政府合署食物安全中心、傳真至2893 3547,或以電郵提交。查詢可致電2867 5699。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