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在原訟法庭對首華財經(8123)前主席尹應能、現任主席王文明及行政總裁李耀新展開民事法律程序。證監指,三人違反職責,導致首華財經向譽寶額外分派了1869.2萬元股息。 0 0 0 書籤 回應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