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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盜身分證申卡購物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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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8日 06:35
2012年11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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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名港人遺失身分證後被一對男女偷去盜用,不但用作申請信用卡、開銀行戶口、購物,甚至幾乎「註冊」做公司股東,警方後來拘捕一對男女,二人昨在區院承認欺詐等罪名。


兩名被告丁振邦(43歲)及馮寶怡(34歲)分別報稱水貨客及兼職售貨員,丁承認在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1月10日間,管有或使用共3人身分證,及管有銀行卡、載有薪金通知書副本的USB記憶體等假文書;馮則承認在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1日間,使用兩人身分證,及五度以欺騙手段取得iPhone、筆記型電腦及首飾等總值3.8萬元的貨品。


登記派6000元才知被盜

事源事主劉先生自06年報失身分證後,去年登記領取政府派發的6000元時,才獲告知款項已被領走。警方追查下發現有人利用劉的身分,申請了6個銀行戶口及2張信用卡。其後更發現自去年10至11月期間,被告馮寶怡五度在雅虎網上拍賣場內,向3個賣家購買筆記型電腦、iPhone及首飾等,總值3.8萬元;惟被告的付款支票皆「彈票」。


求情指水客友人指使

丁於今年1月10日在觀塘郵政局被預先在場監視的警方拘捕,他警誡下稱是受「祥仔」所託取郵件,事後會獲得報酬。馮則於去年12月8日,在旺角街頭與其中一名受騙賣家相遇,馮最終被帶署;警方在馮身上搜出6張他人的身分證副本、信用卡申請表等。


辯方為兩被告求情時均指出,兩人受水貨客友人「祥仔」指使下,完成對方給予兩人的「任務」,對事件內情所知不多。此外,馮渴望交朋友,故難以對友人的請求說不;辯方又引述馮胞姊的求情信,形容被告「simple and naive(簡單和幼稚)」,但經此事後,日後會慎交朋友。


至於自案件1月提堂被還押至今的丁透過辯方稱,案發後丁妻帶同8歲兒子離婚出走,至今未有消息。他希望能盡快重投社會,尋找妻兒。案件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其間兩人還押。


【案件編號﹕DCCC366、6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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