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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癖」設計師認非禮勢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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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6日 06:35
2012年11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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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室內設計師稱因家庭遭逢巨變,年前確診患上精神病「摩擦癖」,多次干犯非禮罪行。數天前他再在港鐵車廂內用下體摩擦女乘客的臀部,昨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指被告多年來未有主動求醫,每次被捕後才後悔,指他對「使用交通工具女性構成威脅」,必須以監禁方式處理。


未婚被告張博治(33歲)任職室內設計師,月入1.4萬元,與父親同住觀塘。他昨應訊時全程低頭,雙手合十,表現緊張。辯方律師求情說,被告過往十多年家庭遭逢巨變,除母親於約10年前因精神病自殺身亡,父親亦曾因逃避欠債而殺死親人,被判誤殺罪成,早前出獄。


官斥被告多年屢犯案無求醫

辯方續說,被告性格一向內向自卑,多年來要幫父親還債,令父子關係惡劣。案發當日,被告同樣因錢銀問題與父爭執,一怒之下走到街上,卻因此受到性誘惑。


乘港鐵下體摩擦少女臀部

辯方續稱,被告年前被精神科醫生證實患上「摩擦癖」,過往有8次與非禮相關案底,曾三度被判接受感化,被告亦覺得感化對他控制病情幫助最大,請求裁判官判以感化。惟裁判官說,被告過往有多次機會尋求醫學幫助,卻屢次犯案,態度未見積極,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判刑,其間索閱兩份精神科報告和一份感化官報告。


控方案情透露,上月28日下午,便衣警員乘港鐵觀塘線至太子站時,發現被告在車廂內兩度用下體摩擦前面一名20歲女事主的臀部,警員上前查問,被告立即逃跑,但被警員捉着。被告警誡下承認犯罪,自稱一時不能控制自己,但不會再犯。


【案件編號:KTCC5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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