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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私煙即逃稅 可囚兩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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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03日 06:35
2012年11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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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民若購買翻版光碟或冒牌貨自用,並無觸犯刑事條例,只是有可能遭民事索償,何以買私煙卻可能被判監?這是因為購買未完稅香煙,即等同逃稅,即欺騙公帑,即使買入私煙自用亦屬刑事罪行,可判監禁。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管有或買賣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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