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龍尾變身人工沙灘勢在必行,政府在保育上似乎又再一次輸掉了名聲。
不過,說政府無心保育並不準確,至少在禁止拖網捕魚上便效率甚高。
前年10月以行政長官指令提出禁止,半年後通過,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正式實施。
官員多次高興地強調,這是香港在環保上的重要成就,比「其他經濟體系」都先走一步。
漁民飯碗砸爛,補償配套卻仍未到位,荒謬的是,政府安撫說,香港要保護海洋,不能捕魚,但漁民可以移師境外拖捕。
眼不見為淨的思維,就是香港引以為傲的保育?
海照填電纜照鋪 威脅漁業資源
在保護海洋生態上,禁止拖網捕魚的方向,大抵是正確的。拖網捕魚是現今最有效的捕魚技術,據業內的人說,它的捕魚速度是其他方法的一百倍,在海中心放下大面積的拖網,漁船拖着漁網行駛,魚就被一網打盡。不過,概念要釐清的是,威脅漁業資源的元兇,還包括人為的污染如填海、排污。
世界自然基金會高級環境保護主任(海洋)Samantha舉例說,填海的區域,侵佔海洋生物原本的繁殖地不在話下,沉積物多,沙石容易走進魚腮,也會影響呼吸,若填海沙石有重金屬,更會進入食物鏈,到頭來人類也受害。漁業聯盟的姜紹輝,說到本地水質變差時,滿肚子怨氣,「拖網捕魚是有影響,不過條例一出,文件都一面倒說拖網有多壞。這政策的原意,說到底是環境保育,是要改善水質,但責任都只算到我們漁民身上,大型基建、填海、排污,隻字不提!結果是漁民被淘汰,海卻照填,海底電纜照鋪」。
缺乏海洋用途規劃
是的,要保育,現時的政策根本未夠妥善。Samantha說,香港沒有海洋用途規劃,生態價值高的地方沒有好好保育,反而大肆動土,人工沙灘、機場跑道都是例子。雖說現時的基建都要先通過環評,不過現實是,有關漁業資源的評估,大多能順利闖關,這要歸咎政府缺乏實質漁業資源數據,沒有基礎,沒有追蹤調查生態變化,評估其實無從說起。香港唯一一次官方對漁業資源的調查,是在1998年,當時委託了一間環保顧問公司調查。其後,約每隔5至6年,政府會對業界進行訪問,從而估量不同區域的魚獲種類及數量,不過,Samantha認為,這種調查未夠準確,即使環團想要評估或研究,都無從入手。政府的文件,亦只建基於98年的研究,指在17個魚類品種中,有12個出現過度捕撈。
供貸款改裝漁船 境外拖捕?
拖網捕魚具破壞力,毋庸置疑,Samantha其實非常支持禁止,「漁民是有損失,但應該都是短期的,外國的例子指出,當海洋回復生機,即使用其他較慢的方法捕魚,撈到的魚獲也比從前多。」長遠的好處,理應能彌補短期的損失,不過所謂的長遠好處,在政策中卻不見得如何以保育為依歸。彌補漁民的損失,官方的論調是,他們可以轉型做導賞員,若想繼續捕魚,政府也可以提供優惠貸款,把漁船改裝,在境外拖捕。為了香港水域的海洋生態,不得不把問題掃出公海,眼不見為乾淨,真正的保育,不能抱持這種心態。Samantha說,要保護區內海洋生態,政策可以很全面,大堡礁的個案就達至三贏﹕把海域按魚類棲息地、地勢等分成不同保護區,有些區域只准捕中層魚類,有些可以捕深一些,有些地區又按季節限制捕魚,海洋生物有繁殖喘息的空間,漁民又能繼續維持生計,問題又不會轉移至周邊海域。
大堡礁的保育示範,是一種真正以可持續為目標的保育,對於連魚類分佈和數量也未能準確掌握的香港來說,大概屬於望塵莫及的水平。倉卒粗疏的禁止拖網捕魚,可說成「成就」,難不成也是一種悲哀。
一個命令 漁民從此失業?
要管制漁業過量捕魚,不是沒有其他辦法,休漁期、限魚穫量、減少漁船數目,也是一些可行措施,但當然沒有一刀切禁止拖網捕魚的徹底。手段選擇強烈,遇到的反彈應該都在預期之內,可是政府卻似乎準備未夠。有人說,在政策推動時,被犧牲的人當然不甘心,拿的補償永遠說不足夠。漁民一再抗議政策推得太倉卒,先不談金額是否合理,即使願意登記拿特惠金的張先生,遞紙登記了半年有多,程序仍停留於官方判定資格的階段,距離真正把白花花的銀紙拿到手的日子仍然很遠,而事實是,法例在兩個月後就實施。
「連補償都未知有多少錢,一個命令,就要我從此失業?」在不足一小時的訪問裏,他說了八次「很徬徨」,「我52歲,打算至少多做10年才退休,3個孩子得1個剛剛出身,還要繼續養家。政府說轉型,轉什麼?要出去打工嗎,我字都唔識多隻。也有人叫我們轉做養殖魚場,但香港海域年年紅潮,水質根本好難做。」政府對漁民的協助,不外乎再培訓、協助轉型,例如提供優惠貸款改裝漁船出公海作業,可是經驗老到的梁先生也很悲觀,「即使有錢改裝,我也不敢出,一來公海風浪很大,不是我們近岸漁民所能應付,二來內地漁船勢力不小,我們的行家不是未試過在公海被內地船威嚇」。政府配套未夠,漁民轉型緩慢,Samantha說,即使仿效外國的成功例子,把漁民轉型至海洋導賞員,香港的海洋旅遊業其實未準備好,漁民失業,要找地方容納他們,其實很困難。
只顧推行 忽略社區延續性
本身是大澳原居民的科大人文學部副教授廖迪生,同樣形容今次的禁止拖網捕魚是眼不見為淨的做法,不過他所說的不止是把問題掃出公海,而是政府只顧推行政策,美其名保持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性,卻忽略漁民生活,以至社區的延續性。「其實問題可以有很多方法解決,要減少捕魚對海洋的損害,從拖網入手是對的,但也沒必要一刀切全面禁止。」他解釋,拖網也有幾種,密集地以網孔小的拖,當然有殺錯無放過,大小魚類都捕盡,傷害較大。不過對於一些要捕捉體積小的海洋生物如海蝦,就是很好的辦法。
每種海洋生物都有個別的生長周期,漁民未必完全掌握不同區域的不同生態系統,政府可以教育漁民怎樣的方式才最有利,也可以對捕魚作業設限,限季節、限次數,同樣可以達到環保目的。不過,政府沒有做這些較花工夫的措施,全面禁止拖網當然直截了當,不過卻忽略了漁民的前景。「即使賠數百萬也是於事無補,與禽流感那時的思維根本沒兩樣,禁活雞、回購牌照,錢,幾年就花掉了,雞農其實無法轉型,所謂的再培訓、協助,都不能解決問題。」廖教授說,務農捕魚的人不受重視,但農作物生產動力對社區非常重要,就如大澳,漁民將來不再捕魚,退休的退休,原本打算接手的下一代又突然失業,轉型做旅遊很好聽,可是整個社區的關係就無法重拾漁村那種緊密。
邪惡的人工集魚器
拖網捕魚,尤其底層拖網,是由漁船拖着魚網,在海底緊貼海牀拖行,無選擇性地捕撈海洋生物。這種大規模的捕魚方法,不單因為大量捕撈而令魚類品種容易陷入滅絕危機,高速拖行魚網亦會損害海牀,破壞海底生態。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楊文友說,外國大型漁業公司的拖捕作業很誇張,巨大至以數個足球場的面積計。不過,最邪惡的捕魚方法,要算是「人工集魚器」。漁公司利用魚群的習性,在海面放置一塊大木板或鐵板,一兩個星期後,木板下會有不同類形的魚聚居,開始形成一個新的生態系統,這時候佈下天羅地網,以木板為中心圍捕,就能夠把整個系統以至周邊的魚群都撈起,而一個圍網,可以有600輛巴士那麼大。
政府迅速立法禁拖網
2010年10月,時任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宣布,將立法禁止拖網捕魚,理據是根據1998年漁護署委託環保顧問公司,指出研究當中的17種魚類,有12種已達過度捕撈的危險水平。翌年5月,附屬法例通過,至6月10日,政府遞交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的撥款文件指出,估計合資格申請的拖網漁船有約400艘,聲稱以每年境內拖網的魚獲總值計算補償,補足11年,總額是11.9億。不過,漁業聯盟姜紹輝表示,按照當時的計算,每艘船平均僅能獲得200萬至300萬補償,即代表每月僅得約2萬元作為魚獲補償,這金額根本與現實脫節,「每隻船每個月,只係入油渣,都10萬8萬!漁民會不會每個月只拿2萬元魚獲回來賣?」
香港從此無海鮮?
拖網捕魚被視為最有效的捕魚方法,那麼在禁止拖捕後,海鮮是否就幾乎要絕迹香港街巿?
根據數字,香港食用的海鮮,差不多有九成是從外地進口,只有約一成是在本地水域捕撈所得,而當中約有一半魚獲是由拖捕撈獲。
所以,明年起,街巿仍會有海鮮供應,不過價格或許會有所調整,而且本地最新鮮的魚獲,必有所減少。不過,漁業專家的研究顯示,供應減少只會持續數年,在停止拖網捕魚後,海洋生態會迅速回復,預計5年時間能讓魷魚和墨魚的數目增加35%,石斑及黃花魚等體型較大的魚類亦會大量增加40%至70%。屆時,漁民捕魚將更易,魚獲也更多。
文 陳嘉文
圖 郭慶輝、受訪者提供
編輯 李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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