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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校長騙8.6萬房津囚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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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23日 06:35
2012年10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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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聖公會聖西門呂明才中學前校長區炳威春風化雨多年,卻在退休前數月,被廉署揭發在任期間詐騙5年按揭利息津貼共逾8.6萬元。他經審訊後昨被裁定欺詐罪成立,判囚半年,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區炳威(60歲)於2000年起出任涉案中學校長,直至今年暑假正式退休。他的妻子、數名中學同學及朋友昨到法院旁聽支持被告,聞判後均顯得失望。


裁判官指控方證人證供均誠實可信,控方提出的證據亦足以證實被告在明知犯法的情况下,於2001年11月至2006年10月間向教育署(現為教育局)虛報申請按揭利息津貼的資料,藉此騙取86,537元津貼。


讓長子住 間中上去「睇海景」

案情指,當時的教育署向政府資助學校的全職僱員提供房屋按揭利息津貼,規定該物業須屬申請人的「全時間住所」。被告於1994年5月與妻子購入黃金海岸3座中層一單位,至97年再購入同屋苑2座一低層單位。被告警誡下承認購入2座單位後,已將3座單位讓給其長子居住,被告只是間中會去該單位午睡及「睇海景」,3座單位只是其「次要住所」。


官指明知故犯

裁判官昨指,被告清楚了解「全時間住所」的定義,亦明知3座單位並非其「全時間住所」,但他於2001年向教育署申請房屋按揭津貼時,因為該單位會獲得較多津貼,而以該單位作出申請,因此觸犯法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子兩女,過往並無刑事定罪紀錄,有很多不同的工作經驗,其同僚對其品格及工作表現亦有很高評價。他平日熱心參與社區工作,經常參與捐血及捐款給慈善團體。被告於06年10月亦主動申請退出津貼計劃。


獲准保釋候上訴

惟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即時入獄6個月,但獲准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TMCC16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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