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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鐵工程師去年駕駛寶馬跑車駛經屯門公路,遇路邊水馬放水,前方車輛濺起1米高水花,超速10公里的工程師受驚閃避撞向水馬,間接將修路工人撞至昏迷,工人事隔近一年至今仍未蘇醒。之前已有8次超速被罰紀錄的工程師早前被裁定危駕致他人重傷罪成,法官批評被告沒有從扣分和罰款中改過,昨被判囚兩年。
事隔一年 工人未醒
車禍發生於去年9月2日,傷者郭帝色(53歲)至今仍在瑪嘉烈醫院留醫,郭妻說會將判刑結果告訴昏迷不醒的丈夫。對於被告賴漢斌(38歲)成為階下囚,郭妻仍不忿說「(丈夫)成世人就係咁,破壞咗個家庭」,傷者的20歲女兒也說「坐(監)幾耐都無用」。
事主妻女不忿:坐幾耐都無用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為人孝順,案發當日正接載母親由屯門前往慈雲山,事發後看新聞才知撞傷人,隨即報警自首。案件不涉藥駕或醉駕,被告駕車時沒有分神,也非在身體不適或休息不足下駕駛,請求法庭輕判。
稱前車濺起水花受驚
暫委法官蘇文隆判刑時稱,雖然被告超速僅10公里,且超速時間短,但造成案中傷者被撞至昏迷,對傷者家人的打擊是可想而知。被告2005至2010年間曾有8次超速紀錄,其中兩次超速30公里以上,法官直言紀錄差劣,只宜判監,另判他停牌4年和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事發於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近青朗公路接合處一個地盤,傷者和其他工人正為分隔地盤和馬路的水馬陣放水,10米路段濕滑。被告以時速80公里在微彎路段(限速70公里)爬頭,前方旅遊巴濺起的水花潑向寶馬擋風玻璃,被告受驚撞向路旁30多個水馬。
【案件編號﹕DCCC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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