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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妻聲明﹕沒控制性股權 不知租務詳情長青網文章

201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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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8月02日 06:35
2012年08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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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在捲入違規劏房風波後,昨晚分別發表聲明,聲稱不知情。不過,本報翻查文件發現,許步明曾透過一間離岸公司牢牢持有牽涉的兩間公司,擁有這些公司旗下自住豪宅及劏房物業的主要業權(見圖)。


03年擁離岸公司 持劏房業權

根據港交所紀錄,陳茂波曾於2003年申報,其妻許步明擁有離岸公司Orient Express Holdings Inc.的100%股權。據香港公司註冊處紀錄,Orient是本港「偉活」和「景捷」兩間發展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 。偉活名下持有一個禮頓山物業,陳茂波夫婦現居於上址;景捷名下則持有兩個劏房物業。換言之,許步明曾是「景捷」的最大股東,以及是大角嘴海興大樓4樓A4室及上海街136號4樓的主要業權人。


稱家族持有 上月辭董事

不過,許步明昨晚發表聲明卻指出,「景捷」是許氏家族物業,自己「沒有控制性股權,不負責日常運作」,並已於上月辭任董事,租務由另一名家族股東打理,而陳茂波雖曾任董事至1997年10月,知道該公司在大角嘴和上海街有物業,但不知租務詳情。


許步明表示,兩個物業都是租給同一個租客(胡先生,詳刊A6),租約訂明未經業主同意,不准分租,已要求景捷收回兩個被改建成劏房的物業,若其他股東反對,她將會賣股退出公司。


胡先生則向本報聲稱,改建劏房時,已通知景捷的職員,但對方未提出反對。至於有報道質疑景捷轉售大角嘴海安樓物業時,涉及逃避印花稅及利得稅,許步明一一否認。


租客﹕改建時已通知 對方未反對

發展局長陳茂波的聲明則指出,景捷是在1994年成立,屬其妻許步明及其家族成員和朋友所擁有,在公司成立初期,他曾出任公司董事,但在97年10月已辭任。聲明又稱,屋宇署會一視同仁,根據《建築物條例》及現行的執法政策,不偏不倚地採取適當行動,並不會因業主的身分作特別安排,又謂屋宇署不會向他匯報調查進度,發展局也不會作出任何指示。


陳茂波並感謝傳媒的監察,並相信妻子會妥善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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