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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今年2月擬參選特首,雖最後無法正式參選,但其間花費7.54萬元委託公司設計網頁擬供宣傳,但至今年6月方收到有關單據,故未能及時在限期內向選委會申報開支,早前入稟法院要求豁免刑責,獲高院法官批准。葉劉淑儀昨親自到庭,由大律師代表申請,指除上述漏報外,早前向選委會申報的文件中有手民之誤寫錯日期;至於漏報網頁設計費用則非故意,希望法庭接納。選委會一方沒有反對申請,終獲法官頒令豁免刑責。
【案件編號︰ HCMP1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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