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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喪偶六旬翁非禮家訪社工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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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5日 06:35
2012年07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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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剛經歷喪偶之痛的六旬老翁,在申請緊急援助基金時,對前來家訪的年輕女社工萌生「愛意」,更大顯「紳士風度」要求與對方共同進膳及送對方乘車,其間卻摸對方大腿、背部、手臂等。他昨承認一項非禮罪候懲。


邀用膳送搭車 後巷摸手摸背

辯方求情時透露,68歲被告賀金鏡今年3月喪偶,4月為亡妻辦妥後事,詎料4月30日旋即對26歲社工X「情不自禁」犯案。賀以喪妻為由,向仁濟醫院慈善基金申請援助,故X當日前往賀位於屯門南浪海灣的住所處理申請。


辦妥申請後,賀金鏡即邀請欲離開住所的X一起午膳,X拒絕後,賀仍跟隨X外出,兩人終一同用膳。二人在附近一茶餐廳內「排排坐」期間,賀以手輕拍X的大腿5下。飯後X欲乘巴士離開,儘管X表示懂路,但賀堅持為她引路。


詎料兩人走至一條後巷時,賀先摸X背部近胸圍扣位置,再連環捉着對方的手及搭其肩;X感驚慌,即快步向前走,又撥開賀的手,但賀仍捉着X,問可否與她牽手。直至兩人即將步出後巷,賀方放開X。


X返回公司後告訴同事並報警,賀於5月15日被捕後,警誡下表示覺得X有吸引力,很喜歡她,因一時性衝動而非禮對方。辯方昨亦解釋,事實上賀犯案的後巷在日間人流甚多,賀帶X到該處並非圖謀不軌。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亦為賀撰求情信,指他樂觀助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判刑,其間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心理醫生報告。


【案件編號:TMCC15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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