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大支胡椒噴霧 警避答安全射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5日 21:35
2012年07月0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有示威者被警員以滅火筒式胡椒噴霧噴射,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趙慧賢強調,大支裝與小支裝噴霧屬同級武力,說法被議員連番炮轟,趙亦承認大支裝噴霧的噴嘴及壓力相對較大,但一直無回答其安全噴射距離。另外,網上流傳有網民向胡椒噴霧廠商Sabre查詢其安全使用距離,網民指獲廠商回覆稱,由於其水柱式效果可能對身體組織造成傷害,「不建議於3呎(1米)內發射」。本報昨日發信向Sabre查詢,惟截稿前未有回覆。


趙慧賢於會上表示,大支裝及小支裝的胡椒噴霧,在容量及有效範圍上有差別,但成分相同,含胡椒素的濃度同為10%,於警隊內屬同級武力。但在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及多名議員追問下,趙慧賢承認大支裝噴霧的噴嘴及噴射壓力相對較大,她又指「(警方)沒有3米以內為危險範圍的指引」,而「5米是有效範圍,亦沒有危險。」


本報早前曾引述資深警務人員稱,該款大支裝噴霧產自廠商Sabre,型號為Mark 9,與小支裝噴霧2米射程相比,大支裝噴霧射程達5米,可連續發射10多秒。


被轟濫用暴力 警稱搖水馬危險

民主黨張文光認為示威者已被每個兩噸重的水馬圍住,但警方仍在水馬的縫隙向他們施放胡椒噴霧是濫用暴力,「成支滅火筒般,長噴長有,似水柱般噴出來,『中招』人士的痛苦是否必須?」人民力量黃毓民表示,若警方堅持現時做法「最後會自食惡果,有朝一日(示威者)以汽油彈回敬你(警方)」。


趙慧賢解釋,當時有示威者企圖推倒水馬,令水馬搖晃造成危險,警方多次警告無效,故施放胡椒噴霧。記者昨日再向警方查詢該款胡椒噴霧的安全使用範圍,發言人只表示警隊一向有安全守則及指引,亦會對前線人員提供訓練,但無披露具體安全指引內容。


黎棟國:無指引阻記者問敏感問題

另外,有記者於胡錦濤訪港期間問及六四問題被警帶走,多名泛民議員要求保安局長黎棟國表態。黎棟國重申,由於現時事件已進入指定程序,加上警方於事發當日亦已發出聲明表示遺憾及承諾調查,故現階段不宜就事件作初步判斷。他又強調警隊並沒有對警員發指引,要求阻撓發問敏感問題的記者。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