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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模式推行社區違法者服務長青網文章

2012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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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7月03日 12:00
2012年07月03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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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社會福利署由今天(7月3日)起,以綜合服務模式推行社區層面的違法者服務,整合感化服務、社會服務令服務和社區支援服務計劃。社署亦把分散的辦事處整合,在全港七間裁判法院設立感化和社會服務令辦事處,令個案無須在不同辦事處之間互相轉移。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青年及感化服務)馮民樂表示,以往設於各裁判法院的感化服務辦事處,負責感化服務,而沙田的社會服務令辦事處,則負責社會服務令服務。因此,若違法者被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個案便須轉交社會服務令辦事處跟進,對於服務使用者和負責新個案的感化主任而言,均需重新建立互信關係,以及重新適應及跟進服務細則。

 

     在推行綜合服務模式後,被法庭判處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監管的人士,基本上可在相關裁判法院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獲取所需服務,其個案無須在不同辦事處之間互相轉移。

 

     馮民樂表示,社署亦會強化服務流程和現有輔導服務,以協助違法者盡快重投社會,包括為違法者及其家人提供一站式的輔導及小組服務。

 

     此外,社署亦特別設立一所社會服務令統籌辦事處,支援七所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為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人士安排無薪的社會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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