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小學教師稱遭家長投訴毆打學童,校長調查後指有學童目擊事件,勸教師自行辭職,否則校方會向教育局投訴,否認曾動手的教師無奈辭職。惟7年後教師發覺校長當年揑造「調查騙局」逼他離職,指校方根本從無調查,亦無打算向教育局投訴,日前入稟向校長等索償419萬元退休金損失。
涉案學校為位於將軍澳的香港道教聯合會湯鄧淑芳紀念學校,已於2007年停辦。本案被告人為當時的校長吳景星、社工梁淑敏及辦學團體道教聯合會。記者昨到訪被告之一吳景星的報稱地址,但鄰居指吳正身處美國。原訴人林把羅(63歲)昨向記者憶述,2000年學校縮班,上下午校合併,大部分教師被迫離任,他留在學校「力孤勢危」。
校方指有人證教師辭職
對於當年家長投訴他對學童「义頸」制服在地,林斷然否然,但他解釋,決定辭職是由於校方指有人證支持,他怕事件鬧大而失去巨額強積金。當教師30年的林表示,2004年離職後未能覓得長期教職,收入大不如前,至2011年在街上偶遇學生,得悉所謂「目擊證人」根本沒有目擊事件,才決心調查。林更打算出版回憶錄,還自己清白。
入稟狀指出,林自1989年在學校任教,2004年2月,黃姓學童家長投訴,指控他曾毆打黃,更令黃大便失禁,又當眾羞辱黃。林向校長吳承認有失當行為,但否認動手打人,吳指示梁及下屬調查。
個多月後校方公布調查報告,指11名在場學童中有5人目睹林的惡行,吳遂向林發警告信。同年4月,吳勸林自行辭職以表悔意,吳又透露已將相關文件發予教育局,若林拒絕離職,校方將作正式投訴;林無奈於8月離任。
欲寫回憶錄揭發事件
入稟狀續指出,至2011年6月,林欲為教學生涯撰寫回憶錄,向教育局翻查紀錄,驚覺校方從無就毆打事件將任何文件發予教育局。林感到十分疑惑,遂向當年的社工梁淑敏查詢,梁為事件道歉及稱受人指使。林認為,梁乃受吳指使才誣陷自己。林又找到當年在場的8名學童,他們異口同聲指當年梁從無向他們調查事件,亦澄清沒有目擊林打人,其後林一直未能聯絡吳。林認為當年受騙,令他被迫提早退休及喪失強積金,故索償419萬元。
【案件編號︰HCA1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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