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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問題村屋 法例未監管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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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4日 06:35
2012年05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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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築有違法僭建物或是欠缺「滿意紙」的村屋物業買賣,其實危機四伏。對買家而言,買入物業後便要承擔所有風險,包括付款後被政府要求拆掉僭建、被檢控甚至被要求收回業權等;至於售賣僭建物的原業主,亦可能遭買方以業權有問題為由,踢契取消買賣及追討損失。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將趁立法會審議監管一手樓買賣法例時,提出是否需要加入條文禁止地產代理促銷問題村屋樓花。


消費者「一身蟻」 代理佣照收

但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承認,現時並無法例禁止地產代理促銷有違法僭建物或欠缺滿意紙的村屋物業,局方的執業通告只要求代理在交易前,須盡力提醒買賣雙方相關風險。換言之,只要代理有事先講明買賣風險,即使買賣問題村屋後消費者「一身蟻」,也要照向經紀支付佣金。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陳淑莊均關注上述法例監管漏洞,其中何俊仁指出,地產代理可促銷沒滿意紙的一手村屋樓花問題最為嚴重,因村屋無滿意紙,即政府未承認村屋的合法性,交易本身可能不合法,即使日後買家付訂金後覺得不妥,欲透過法庭向賣方追回訂金,法庭也可能不受理。


另外,若買入築有嚴重僭建物的村屋,買家日後可能會被屋宇署命令即時清拆僭建物,不依從者更有被檢控之虞。


議員擬倡加條文禁促銷

本身是大律師的陳淑莊表示,將趁立法會稍後審議監管一手樓買賣的法例時,提出是否需要加入條文禁止地產代理促銷這類問題村屋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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