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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綜援居港限制 社署無公布捱批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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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09日 06:35
2012年05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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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65歲失業回流港人游文輝早年申領綜援時,因不符合連續居港1年規定被拒,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社署限制,高院裁定社署違憲。社署3月決定不上訴,並撤銷有關規定,但一直無公開宣布,被批評剝削市民知情權及申請權。


據估計,撤銷規定後約1萬人受惠。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於2010年6月,即游文輝提出司法覆核時,已停止執行有關限制,有關網頁及單張亦已刪除有關規定,因撤銷有關規定在運作上與之前並無分別,故無再公布。至於申請生果金及傷殘津貼的連續居港1年規定,仍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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