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65歲失業回流港人游文輝早年申領綜援時,因不符合連續居港1年規定被拒,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社署限制,高院裁定社署違憲。社署3月決定不上訴,並撤銷有關規定,但一直無公開宣布,被批評剝削市民知情權及申請權。
據估計,撤銷規定後約1萬人受惠。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於2010年6月,即游文輝提出司法覆核時,已停止執行有關限制,有關網頁及單張亦已刪除有關規定,因撤銷有關規定在運作上與之前並無分別,故無再公布。至於申請生果金及傷殘津貼的連續居港1年規定,仍然適用。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