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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家住西貢洋房的女商人,聲稱女兒頑皮難以照料,抱起10歲女兒坐在其大腿駕駛,於屋苑內環迴路繞圈「練車」。同苑居民眼見車輛左搖右擺報警,非常女司機承認不小心駕駛,獲輕判罰款1700元及停牌3個月。
「母女同駕」的女被告易嵐(37歲)於去年9月18日下午,在西貢柏濤灣住客會所外的柏濤徑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她另被票控兩罪,包括讓女童握着軚盤,及前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事發時柏濤灣居民王先生於會所附近洗車,聽見被告駕車而至,發現司機位同時出現大小兩司機,女孩坐在被告大腿上操控軚盤,前座乘客位有一名男孩,未有佩戴安全帶。
居民見車輛左搖右擺報警
王眼見被告的車輛頭搖尾擺「慢速飄移」,立即退後免被撞到,車輛約以時速20公里駛至,擦身而過時相距2米。相隔3分鐘,王先生又見被告的車駛過,母女依然四手操軚,遂報警求助。去年10月6日,被告向錄取口供的警員承認事件。王先生早前向本報表示,被告事發後仍在屋苑內不當駕駛,觸碰其他車輛,但受害車主不追究,事件不了了之。
被告由代表律師求情,坦言1999年考獲車牌後未曾受罰,今回難敵一對寶貝子女「扭計」,才把女兒抱起坐在大腿,並讓年僅7歲的兒子坐在前排乘客位,事件中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失,影響極為輕微。但裁判官不表認同,譴責被告的車短時間內搖擺不定駛經同一路段,使車外人受驚。女孩有一定身高和重量,影響被告踏油門或煞車,若生意外,車內車外人皆有危險。
【案件編號:KCS7306-7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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