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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哮喘的八旬獨居婦人,在家中嗅到樓下單位傳出懷疑化學品異味,以為對方想放毒氣毒死自己,用鐵槌敲爛對方的鐵閘報復。老婦早前承認刑毁罪,昨被判簽保守行為半年,另賠償給事主。裁判官特別提醒老婦以後切勿毁壞他人財物,她醒目回應:「我又無咁癲周圍扑人。」
靠綜援為生的被告廖蘊薇(82歲)須自簽500元,另賠2800元給事主買新鐵閘。
案發今年3月31日,居於紅磡崇愛樓的被告戴冷帽和口罩「易容」,拿鐵槌向樓下單位鐵閘扑了3下逃去,鐵閘上留有3處各長3厘米的凹痕或痕迹。事主已在大門安裝閉路電視,與大廈保安翻看錄影時認出犯案者是居於樓上的被告。
廖婦被捕後,向警方稱有人放毒氣想殺死她,令警方質疑其精神狀况,但被告在庭上對答如流。辯方解釋,患哮喘的被告對空氣質素非常敏感,當日在寓所嗅到懷疑化學品氣味感不適,一怒之下才會犯案。
【案件編號:KCCC15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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