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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入稟求釐清龔遺囑詮釋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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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04日 21:35
2012年05月0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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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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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去年10月裁定陳振聰於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後,華懋慈善基金如何處理數百億元遺產成為焦點。律政司日前正式出手,入稟要求法庭釐清龔如心2002年遺囑應如何詮釋,判斷基金究竟是遺產唯一受益人還是信託人等重要問題。有律師指出,遺囑用字含糊,如何執行存在問題,相信律政司與基金各有解讀,未能談攏,律政司才要求法庭「一錘定音」。


要求釐清基金是受益人或信託人

律政司早於去年10月25日即陳振聰終極敗訴當天,在遺產承辦處登記知會備忘,要求法庭對任何有關龔如心遺產授權書蓋章前,須知會律政司。律政司日前終於入稟法庭,並列臨時遺產管理人及華懋慈善基金為被告,要求法庭決定2002年龔如心遺囑如何詮釋,即遺產扣除殮葬、承辦及行政等雜費後「花落誰家」。華懋慈善基金透過公關表示對事件無回應。


龔如心於2002年遺囑寫道︰「我所有財產於我離世之後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律政司要求釐清,到底基金是遺產唯一受益人,還是遺產的信託人,受益者是否另有其人。入稟狀又指出,若法庭裁定基金是受益人,應決定基金是否受到公司章程或其他條款所規限;若基金是信託人,那遺產有多少屬於慈善信託等等問題。


料律政司華懋談不攏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律政司做法並不常見,因為若對遺囑解讀不清,通常會由遺產執行或管理人向法庭索取指引。故律政司今次決定入稟,他揣測或是律政司與華懋商議後談不攏,雙方對遺囑各有解讀,才請求法庭作出最終裁斷。他指出,遺囑最少有3部分含糊不清︰


第一、遺囑無清楚訂明誰是遺囑的執行人,加上遺囑寫明「希望交託聯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和香港首長組成的管理機構監管」,亦無訂明三人的角色是什麼。


第二、基金是否惟一受益人實值得商榷,因為遺囑訂明基金有「必須」做到的事,包括供養王德輝的家人及向華懋集團的員工給予幫助,故受益人或不止一個。


第三、即使基金是慈善性質,亦不清楚應撥多少,因為遺囑只寫︰「部分盈利將慈善事業不斷發展」。


馬華潤律師則認為,律政司是次做法不罕見,指出通常遇上對遺囑的詮釋及實際執行有不清晰之處,遺產管理人或受影響人士亦會向法庭索取指示;法庭便會根據遺囑決定餽贈者的意願,對有爭拗的地方作出裁定。


【案件編號︰HCMP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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