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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梁振英早於去年9月9日宣布備選特首,9月20日口頭向特首曾蔭權請辭行政會議召集人一職,10月3日正式辭職,但梁振英的選舉開支申報,是由去年11月開始計算。唐英年去年9月28日辭去政務司長,則從10月1日開始申報交通開支。據悉,梁營曾徵詢法律意見,而曾表示考慮參選特首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未見有任何申報。
民主黨議員張文光表示,根據選舉指引,只要曾經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士,均須申報期間的選舉開支,他認為,梁振英承認備選當天便應開始申報,否則便是向選舉事務處作出虛假申報。他相信沒有落選者會就這一點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但作為候任特首,梁振英應該嚴格申報自己的選舉開支。
民主黨議員張文光表示,根據選舉指引,只要曾經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士,均須申報期間的選舉開支,他認為,梁振英承認備選當天便應開始申報,否則便是向選舉事務處作出虛假申報。他相信沒有落選者會就這一點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但作為候任特首,梁振英應該嚴格申報自己的選舉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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