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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條例網民狂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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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6日 21:35
2012年04月2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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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月9日將在立法會二讀,泛民早前要求將「二次創作」納入豁免範圍,但政府拒絕答允。因應網民強烈反響,民主黨立法會黨團昨開會後,決定反對恢復二讀,自由黨、民建聯和工聯會等建制派均表明未決定投票取態。由於政府恐「不夠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近日要四出向政黨拉票。


下月二讀 政府急拉票

政府是次提出修訂《版權條例》,主要有兩個爭議,其一是沒有將「二次創作」納入豁免範圍;其二是政府在修訂中將侵權的刑事範圍,擴大至「任何電子傳播模式」,並由「分發」,改為「向公眾傳播」侵權物,令網上轉載有版權物品,均有可能犯下刑事罪行。


後來泛民透過公民黨湯家驊要求提出修訂,限制版權持有者要有「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才能提出刑事控告。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承認,湯家驊早於兩個月前已在泛民飯盒會中提及政府修訂(見另稿),當時與會者沒有詳細討論,「印象中大家亦冇乜憂慮」,但強調未有對最終投票取態有共識。


民主黨工黨將投反對票

直至近日網民反響突然增加,民主黨立法會黨團昨開會,決定在二讀及三讀反對條例。劉慧卿解釋,民主黨認為該條例並非緊急,而現時仍有很大爭議,才作有關決定。她鼓勵網民多發表意見,向政府施壓。民主黨將在今晚中央委員會確認取態。


代表工黨參與委員會的何秀蘭亦認同湯家驊向政府爭取的修訂「是一個逃生門」,但強調只會在反對恢復二讀和三讀失敗的情况下,才會支持「逃生」修訂。她指出「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修訂,只能在上庭時用作辯護理由,但受損失的一方,仍可動輒提出興訟,憂窒礙網上言論自由。


草委會已先後開會11次,據悉,不少議員原以為委員會與政府已就修訂取得共識,詎料網民反彈令多個政黨近日不敢公然支持修訂。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昨稱,該黨未有最後投票意向,指出社會上仍有很多意見,未來將約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和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說「支持政府的政策目標」,現階段仍要看政府行動,未能談投票意向。工聯會黃國健亦稱未有投票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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