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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9月29日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由2020至21學年起為日校學生提供2,500元津貼的安排。
政府在上學年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過學生津貼,以減輕家長的負擔。由本學年起,該津貼予以恆常化。
該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在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包括公營、直資、私立和英基學校的學生均可獲發津貼。
在有關學年9月1日年滿兩歲八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社會福利署資助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就讀教育局資助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以及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全日制課程的學生,也符合資格獲得津貼。
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一般稱「行街紙」)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學校可由9月30日起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特殊幼兒中心和職訓局則可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
家長應盡早填妥表格,交回學生就讀學校;各學校需於11月6日或之前將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跟進。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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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