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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續就12被捕港人與內地聯繫長青網文章

2020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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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09月15日 06:00
2020年09月15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特區政府在處理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時,一直秉持以下原則:

 

(一)每個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要尊重當地法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二)每個司法管轄區按其法律處理違法行為,是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以及

 

(三)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不論其背景,特區政府都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相關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

 

內地公安單位按相互通報機制,在8月28日通報香港警方,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正依法處理。警方已把事情通知其家人,而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及駐粵辦已與其家人聯絡,提供協助,包括向求助家屬解釋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醒求助人可考慮使用由駐粵辦委託內地的一所香港機構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有藥物需要,可用書面提出,入境處會轉達。9月11日晚一名家屬求助,希望取得關係證明以委託律師,入境處於翌日上午已發出證明書,減省了一般需時25天的手續。

 

根據掌握的資料,該12人在香港涉嫌與七宗案件有關。其中十人分別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串謀傷人、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嚴重罪行被警方起訴,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另外一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刑事罪行條例》、有關無牌管有彈藥罪,被警方拘捕後獲准保釋,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境,需向警方報到。另一人因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被警方通緝。這12人以不合法途徑離開香港,在內地水域被捕。

 

深圳市公安局於昨天發表公報,表示在8月23日廣東海警查獲12名非法越境人士,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公報清楚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同時,我留意有新聞報道,指有五名港人兩個月前經東沙島抵台被捕,已被扣押兩個月。在這方面,特區政府沒有收到台方任何信息,亦沒收到其家人求助。我們呼籲台方承擔打擊跨境犯罪的責任,如他們涉嫌在港犯罪,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讓特區依法處理。香港警方已向台方查詢有關情況,正等候回覆。

 

自去年開始,香港有居心叵測的人,包括政客,為了個人政治利益或目的,默許、美化、支持、鼓勵暴力,又有人勾結外國勢力,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更有人宣揚不須守法的意識,不少人因此以身試法,被拘捕及起訴。

 

我再次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坦然面對,遠勝終身帶着畏罪潛逃的烙印。

 

特區政府不希望外地司法管轄區干涉特區的執法,因此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有關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香港警方會與內地機關繼續聯繫,了解案件的發展。入境處會與被捕人士的家人保持聯絡,以及跟進事件。

 

(以上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9月14日在保安局網頁發表的文章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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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2020年09月16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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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_Chan
2020年09月15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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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vin
2020年09月15日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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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2020年09月15日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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