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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只要傳媒的報道客觀持平,沒有違反法律,本港的新聞自由非常堅固。
林鄭月娥9月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雖然言論自由會在特定情況下受到法律限制,但批評行政長官肯定不會是這些受到法律限制的情境。
她指,報章、電子傳媒以至網上平台,每日對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個別官員的批評有如恆河沙數,但不會因為言論涉及批評政府工作而違法。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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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9日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