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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議員辦事處用作公投票站長青網文章

202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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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06月22日 06:00
2020年06月22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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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議員辦事處用作所謂「罷工罷課公投」投票站一事,民政事務局表示,政府已明確指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也無法律效力。

 

民政事務局發表聲明指,得悉社會上有組織為反對國家安全立法而計劃6月20日舉辦所謂「罷工罷課公投」,也有報道指有區議員辦事處當天會作為有關投票站。

 

政府重申,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是特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關乎全體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港國家安全立法不但不會削弱「一國兩制」,反而鞏固「一國兩制」,有利於保持社會安全穩定,確保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

 

聲明指出,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和其他實報實銷津貼或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將議員辦事處作為所謂「公投」投票站,有關開支不會獲得發還。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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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tsang
2020年06月23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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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光
2020年06月23日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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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20年06月22日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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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c
2020年06月22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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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c
2020年06月22日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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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020年06月22日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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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_Chan
2020年06月22日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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